
图1:韶关市解决城镇压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汇报会

图2:检查组听取汇报
3月2日,全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到韶关市开展检查考核。检查组由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纪武带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韶关市政府副市长尚伟,市住建局局长梁韶灵、副局长王彦升,市财政局副局长胡敏倩陪同参加。
当日上午,检查组一行来到市区沙洲尾廉租住房小区和人才公寓开展入户调查,向住户详细了解了住房质量及使用情况,同时,还热心地询问了他们的生活起居情况。随后,检查组分别前往东岗岭、天子岭、十里亭等3个已建或在建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水上居民安置小区实地检查工程建设情况。

图3:检查组到市区沙洲尾廉租住房小区和人才公寓开展调查

图4:检查组到市区沙洲尾廉租住房小区和人才公寓开展调查

图5:检查组到东岗岭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实地检查

图6:检查组到天子岭廉租住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在建工地进行实地检查
下午,检查组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工作座谈会,尚伟副市长就我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作了情况汇报。据介绍,2009年来,韶关市委、市政府围绕“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科学发展、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的目标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困模式,全面超额完成了2009年目标考核任务。全市责任目标年内新增廉租住房3.968万平方米,686套,实际新增廉租住房4.41万平方米,744套,分别超额11%和8.5%;目标责任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556万平方米,634套,实际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12万平方米,639套,分别超额完成16%和1%;全市目标责任年内建成经济适用住房4.39万平方米,580套,实际建成经济适用住房4.48平方米,580套,建成面积超额完成2%;目标责任任务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5.59万平方米,820套,2009年当年实际开工建设6.16万平方米,836套,分别超额完成10%和2%;目标责任对新增500户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实际通过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方式对638户低收入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超额完成任务28%,实现了“应保尽保”。
3日下午,省检查组召开会议,反馈了检查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近50人参加。会上,省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尽职尽责,措施得力,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绩显著。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到有计划、有规模,体现了前瞻性,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2009年住房保障任务,在“应保尽保”的同时,确保了保障房源的富余。同时,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不断拓展住房保障范围,将棚户区、水上居民和危旧公房住户纳入了保障计划。三是保障性住房的选址方便群众,工程建设以人为本,符合保障性住房的各项要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定期公布保障的相关标准,认真调查核实申请对象,严格程序,实现了工作 “零投诉”;统计制度科学完善,档案管理规范,申请退出机制科学合理。五是迎检准备充分,资料完整清晰。针对考核标准,从多媒体汇报,到现场说明,以及各项资料准备,都精心细致,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同时,检查组还对我市的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系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系统的使用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更有序、高效,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分别对乐昌、曲江两地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
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